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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租车诈骗案
警方提醒,该案暴露出网络租车平台诸多的内部漏洞。首先,网络租车模式无需现场签订合同引发较大风险:为开拓市场,不少平台纷纷简化租车程序,只需顾客下载APP软件,网上上传身份证、驾驶证图片,网上交付一定押金,就能通过审核,不需要现场签订纸质合同,因此,私家车车主和平台运营商对租车客户信息掌握不多,潜藏了较大风险。而且,和租车公司不同,租车公司对自营车辆都加装了GPS定位仪和统一车辆标识,而网络租车平台为吸引私家车车主,纷纷承诺对机动车被盗、被骗损失进行全额先行赔偿,因此,车主降低了警惕心理,车辆的防护措施较差,更容易成为诈骗对象。
网上租车平台让租车便利、快捷,但有不法分子从中发现“商机”——以租车名义骗走车辆,转手倒卖。海淀公安分局日前通报,首次侦破这种新型诈骗案件,抓获嫌疑人24名,追回车辆18辆,为车主挽回损失近300万元。
去年9月至今年2月,警方接到20多名事主报案,称有人利用PP、友友等租车平台租赁私家车后,骗走车辆不还。此类新型诈骗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尚无破案先例,且短时间内造成大量车主被骗,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民警通过对各种线索追踪发现了案件的犯罪规律:“幕后人”先在全国各地招募“枪手”,并安排“枪手”到京,集中住宿,并传授作案方法;“幕后人”提供租车押金,安排“枪手”通过网络租车平台,用真实身份和正常程序租赁车主的私家车;“枪手”会同犯罪团伙的“押车人员”把汽车驾驶到“幕后人”约定的交易地点,由“枪手”和“收车人”签订假欠款协议和抵押协议,把汽车倒卖给“收车人”,“幕后人”支付“枪手”相应报酬;“收车人”再与下家签订类似的假欠款协议和抵押协议,短时间内把诈骗的汽车多次倒卖,层层获利。
侦查员在犯罪链条中发现了一个绰号叫“小龙”的男子,他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小轩”、“施东”、“小胥”等人通过PP平台大肆实施诈骗犯罪。
5月10日,在基本掌握该团伙组成结构和犯罪证据后,民警赶赴吉林、辽宁,抓获了以“小龙”为首的6名嫌疑人。经查,“小龙”真名叫李某,今年43岁,吉林人,他不仅自己组织团伙实施诈骗,还和其他几个活跃在京津冀的诈骗团伙交叉作案。
通过对李某手机通讯录信息进行拓展查询,以裴某、陈某等人为首的诈骗团伙也浮出水面。民警转战山东、黑龙江、吉林、河北、内蒙古和天津等10省市,又陆续打掉3个诈骗团伙,抓获嫌疑人18名,起获车辆18辆,破获系列诈骗案件3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