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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新政来袭

时间:2017-06-10
而个人对个人的共享租车模式,则属轻资产,其并不拥有实体车辆,整合和利用的是闲置的私家车资源,这类模式在中国的典型代表就是凹凸租车。相比传统B2C模式,在性价比、租车流程的便捷性、车型的丰富程度、车况等方面更胜一筹。
 
此外,从节能减排的角度上来说,两种模式也有本质的不同。传统B2C模式做的是增量市场,把传统租车市场的汽车保有量做大。而共享租车模式则是盘活存量的闲置私家车资源,提高其使用效率,并不会增加汽车保有总量,对缓解交通拥堵、节能减排的意义更为显著。
 
无论是传统B2C模式,还是个人对个人的共享租车模式,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因此,《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沟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这对于正在蓬勃发展的中国租车行业,无疑是一剂强心针。
 
指出,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汽车租赁经营者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车辆是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交通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6301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
 
针对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现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汽车共享模式,并对汽车租赁企业的车辆管理、承租人身份查验、线下运营服务能力、日常经营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制定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创新监管方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