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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花钱租车商家却不提供服务

   想租辆车却被“温馨拒绝”
 2014年11月,许先生登录神州租车的网站想租用车辆,当他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系统却弹出一个对话框,“温馨提示”他:“对不起,系统显示你不能租车,请和客服部门联系。”
  想花钱租车商家却不提供服务,许先生回想过往,这些年与神州租车公司只发生过一次纠纷,当时是诉讼解决的。
  2011年12月11日,许先生去上海出差,他通过神州租车官网预订了一辆现代索纳塔轿车,汽车租赁地为上海。次日晚,许先生抵达上海。当他取车时却发现,神州租车提供了一辆北京牌照的车。因上海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对外地牌照的车辆限行,导致他用车不便。为此,许先生将神州租车告上法院。2012年该案经朝阳法院审理,一审判决神州租车退还许先生两天限行8小时的租金246.75元。对于这份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随即生效。
  在这起纠纷中,许先生自认没有过错,法院判决也是商家败诉。“按照正常逻辑,应该是原告鉴于被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不选择与被告交易,现在却成了被告不与原告交易,没有这样的道理!”原告律师称。
  被拒原因双方说法不一
  许先生如何知道自己被拉入“黑名单”跟这起诉讼有关?原来当系统出现“你不能租车”的提示后,许先生便致电客服询问原因。客服跟公司反馈后回复:“因为当时呢,12年的一些具体的细节,当时呢一些情况已经没有办法核实到了,所以目前呢,公司确实是无法为您提供一些车辆,跟您发生更好的合作关系……建议您更换一下租车公司。”在这段电话录音中,客服明确表示无法为许先生解决问题。
  气愤之余,许先生决定再一次起诉神州公司,要求将他从“黑名单”中撤销,并保证他能够继续正常消费使用,同时索赔精神损失1元。许先生认为,被告私自设立“黑名单”,且没有告知,侵犯了他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然而,在上午的庭审中,神州租车的代理人却表示,公司并非因为这份判决将许先生拉入“不予交易”系统。“我们自己有一个 不予交易 的数据库,完全是出于企业自主经营风险。交易活动中有些租户可能存在威胁车辆安全,比如骗租;威胁门店安全,比如发生口角、辱骂店员,影响门店正常营业;拖欠费用等,都有可能被放入数据库。原告的行为应该属于影响门店经营秩序的一类。”
   被告代理人称,将原告放入数据库是在2011年12月,原告租车后,并非法院判决之后。因为许先生和门店人员发生口角,可能说了一些过激的话,影响了门店的运营秩序。  
   在法官的询问下,被告代理人明确表示,神州租车确实拒绝且不愿向原告提供租车服务,也确实没有提前告知。“作为潜在客户,如果告知了反而有一种强卖的嫌疑在里面。”
  争议焦点商家能否拒服务
  被告律师认为,虽然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但这是指消费者有自主选择买或不买的权利,而不是有权利要求商家必须跟其发生交易。“商品交易中不应存在强买强卖,我们提供租车服务,但法律并没有要求我们有强制缔约的义务。”
   原告律师认为,消费者拥有选择权,作为商家被告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是不能拒绝的。“所谓强买强卖,是指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强买,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强卖。而本案中,租车价格系被告明码标价,原告愿意接受,怎么可能是强买呢?被告的辩解简直难以理解。”
   被告说,自己并非报复性设立黑名单。但原告认为,作为一家上市企业,被告的逻辑显得过于“小家子气”。

租车业线下反攻线上

        不仅如此,据宝驾租车权威人士透露,宝驾租车即将宣布与东风日产达成战略合作。未来,双方将在汽车租赁、新车试驾、旧车置换等市场展开战略合作,这也将开启国内P2P租车行业和汽车主机厂商的合作大势。

  对于双方的这种合作,有业内专家认为,宝驾租车和东风日产作为P2P租车行业和传统汽车主机厂商的合作在目前看来是一种全新的尝试,未来可能会扩大汽车主机厂商的销售渠道建设, 并会引导汽车主机厂商对于移动互联的全面探索;宝驾租车则会通过合作增加平台的车辆储备并借助汽车主机厂商的品牌影响力为自身造势,双方的影响力和未来的合作格局或将影响P2P租车的整体行业环境。

  来自宝驾租车的资料显示,宝驾租车在2014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通过充分利用私家车的闲置时间来解决国内汽车租赁市场的供求矛盾,相继拿到的巨额天使轮和A轮融资不仅证明了资本对于P2P租车模式的认可,也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尝试这样的全新出行方式,这样的全新模式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也让传统的汽车主机厂商嗅到了商机

     此前的打车软件烧钱策略让市场看到了培育用户重要性的同时,也开始让行业反思:如何利用建立的市场地位,延伸到围绕线下资源和汽车主机厂商更大天地当中。宝驾租车率先出手。宝驾租车日前就宣布,与众多传统租车公司将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租赁公司将汽车共享到宝驾平台上,宝驾则可以根据线上调配,为租赁公司接订单。

 

私家车不允许进入网络约租车

  市民关心的全省交通公交一卡通问题,年底也将实现。10月底前,全省地级市公交车辆的互联互通改造要全部完成,南京、苏州、无锡的地铁改造11月底前完成,同时已建成IC卡系统的出租车也要在11月底前完成改造。12月15日前后,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整个一卡通工程进行联调联试。确保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地级市互联互通和互认结算。我市的公交一卡通会更加先进一些,交通部门正在把全省公交卡一卡通应用到公共自行车上,两年后,持全省一卡通到南京来,可以租用公共自行车。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部署,明年底将可以实现全国大中城市公交一卡通,2020年实现全国一卡通。

     专车既要鼓励,也要规范;全省交通一卡通年底实现……昨天,省市交通部门作客政风热线回应热点问题。

  “专车是在新时期产生的新需求。但同时也涉及到法律上没有覆盖的一些问题。”省交通厅厅长游庆仲在节目中表示,主管部门鼓励这种创新,同时也在规范一些不当行为,特别是对明目张胆的私家车经营行为予以打击。目前,交通部正在研究制定网络约租车的规范管理办法,对车辆的准入、安全、权利、利益等多方面进行规范,政策一旦出台,江苏省也要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规范的基本要求有两条:一是所有参与网络约租车经营的主体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私家车不允许进入到网络约租车,不能当专车、顺风车等参与营运。

 

租车如何规避风险

       在提车的过程中仔细检查车辆,用车时遵守安全驾驶的准则。
  寻找放心安全的地区停放车辆,按照合同约定还车交车。 商户在制定青岛租车的合同时,需要不断的完善相应的合同机制。确保双方的公平性,将合同作为双方的唯一协议。保证诚信的原则机制,不额外增添合同外的约束条款,不做口头承诺。

 人多必然乱,现在青岛租车的市场受到旅游的冲击可以说忙昏了头,与之取代的不免会有一些未知的经营矛盾。无论是商户还是消费者在现在的环境下凑热闹选择粗车的服务难免会出现不必要的摩擦。
  那么如何在服务当中规避这样的风险? 客户在签订租车合同时,一定要仔细认真的阅读合同上的每一个条款并且严格遵守并按照合同上的约定行使自己的用车权利,不做合同外或者合同中禁止的事情。
 

租车久未收到出租费

经民警调查了解,肇事男子李某(40岁,汉阳区人)将自己的一辆客车出租给这家公司,他多次找公司索要出租费未果,认为对方故意拖欠,于是在朋友的支持下,携带汽油等危险物品上门强行讨债,但未带打火机等物品。在同公司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过程中,李某携带的汽油被夺下,双方发生争执。公司负责人对此向李某和民警解释,因为财务管理严格,报销需要走相关程序,所以导致租车费用迟迟未批下来。经民警协调,该公司已支付李某4万余元费用,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昨天李某被依法治安拘留。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分局接群众报警后,迅速从各派出所、警务站调集大批警力赶到薛峰辖区某公司内,现场抓获一名男子李某,缴获一坛煤气、一瓶汽油。昨天,李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治安拘留。

昨天上午,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分局突然接到辖区某企业工作人员的报警,称一男子携带汽油等危险物品强行冲进公司财务室讨债,并实施危险行为。分局接报警后迅速调集派出所民警出警,同时调度防暴民警及周边警务站民警予以增援,等大批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虚惊一场,男子已坐进自己的车内,煤气坛、汽油等危险物品已被控制。

 对于债务纠纷,首先要协商沟通解决,如果有争议可以诉诸法院及相关调解、仲裁部门,切勿冲动而采取上述暴力讨债方式,否则将酿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男子租车拖欠租金后消失

   2013年3月19日,江西男子刘某与中山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刘某从租赁公司租赁广汽三菱汽车一辆,租期自2013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19日,首期支付48700元,其后每月租金为8700元。租赁合同对违约情况处理给予了详细说明。此外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承诺书,约定如刘某按保证书中就汽车租赁合同的事宜保证且承诺实现的前提下,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将该车辆以1元的价格卖给刘某,随后刘某支付了保证金4万元。

  2015年初,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收到上述汽车租赁公司的起诉书。起诉书称,租客刘某签订租赁合同后,违反合同约定,无故长期拖欠租金。后经核实,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刘某共拖欠租赁公司租金9期,并私自拆除租赁车辆的G PS定位装置。

  汽车租赁公司诉讼要求刘某支付拖欠租金、滞纳金(租金按8700/月自2014年3月计至被告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滞纳金按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五自2014年3月计至判决之日止),并解除刘某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要求刘某返还车辆并承担诉讼费。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保证书、承诺书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因被告刘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诉讼权利,法院采信原告主张,确认被告自2014年3月起拖欠原告租金的事实,判决解除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汽车租赁公司返还车辆;支付租金(租金自2014年3月起计至车辆实际返还之日止,按8700元/月计算);支付逾期租金的滞纳金(以实际拖欠的租金为基数,自2014年3月起计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一男子在中山某汽车租赁公司高价租车,租车后却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汽车租赁公司租金9期,并私自拆除车辆G P S定位装置玩起了“消失”。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汽车租赁公司返还车辆,并支付租金、逾期租金的滞纳金。

租车被卖第3个GPS帮忙找回赃车

任某真的会那么傻,直接拿自己的真实身份证去租车,然后卖车?办案民警立即对任某展开调查,并发现任某在杭州有活动迹象。

5月下旬,办案民警在杭州某地将嫌疑人任某抓获。面对民警的疑问,任某竟称:坐几年牢,就能把债还了,还是很值的。原来,任某借了不少钱,导致无法偿还,近来越欠越多。正好此时有名在北京认识的朋友王某找到了他,想和他合作租车来卖。王某告诉任某,这样来钱飞快,虽然出租的车辆都有GPS,但只要拆了,就是警察也找不到他们的。

根据任某的供述,办案民警经过蹲守,在南京某地将嫌疑人王某抓获。但此时办案民警才发现案件远比他们想象的要复杂。

今年5月上旬,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秦虹派出所接到辖区一车辆租赁公司的报警电话,称自己租出去的一辆日产天籁轿车不见了,怀疑租客将车辆转卖。接到报警,民警赶到该租赁公司详细了解情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民警,来租车的是一名姓任的男子,到了还车日期任某根本没来还车,拨打对方的电话也根本打不通,租赁公司这才报警求助。

早在车辆外租之前,租赁公司为了防止发生类似车辆找不到的情况,一口气在车上装了3个GPS行车记录仪。办案民警一同与租赁公司员工看了车辆的GPS行车记录仪信息。车辆的两个记录仪已经被任某一伙拆除,而唯一剩下的一个显示:车辆已经在山东。事不宜迟,办案民警立即带着租赁公司员工赶到山东,找到已经躺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天籁轿车。

知道租来的车上有GPS,一群不法之徒为了钱,还是用真身份信息,租来倒卖,并自作聪明拆了两个GPS。可没想到,租赁公司竟装了3个GPS。近日,南京秦淮区警方就接到一起租车倒卖的案件,靠着最后一个没拆的GPS,警方顺利找回被卖车辆,同时抓获了3名诈骗嫌疑人。

“任某是马仔是‘黑户’,我是‘白户’,我主要的工作就是接待他们,其实就是监视着他们,防止他们将租来的车自己开走卖了。”王某向警察交代时说道。

原来,跟王某一道犯案的还有三个人,其中两人专门负责在网络上找客户,他们与王某一起被称为“白户”,就是没有使用自己身份证租车的人。而还有一人就跟任某一样,用了自己的身份证,租了车子供几人贩卖。

经警方调查,王某、任某与另一名男子,一共以租车倒卖的方式,在南京、苏州、盐城、上海等地实施诈骗5起,倒卖车辆5辆,涉案价值近7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宝驾租车遭车主起诉

   在宝驾公司的官网上,承诺为每位车主的爱车提供100万—200万的保险,但在该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合同中规定“若车辆出租期间,盗抢车辆不予归还,或将车辆抵押从中渔利,属于恶性诈骗刑事行为,租车保险将不予赔付,由车主提请公安系统报警报案,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犯罪嫌疑人刑事和民事责任;宝驾平台给予必要举证协助服务;对于车主造成的损失,由犯罪嫌疑人负责赔偿,通过公安机关执法或者法院判决执行”。

  在张女士的案件被媒体曝光后,“宝驾租车”CEO李如彬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宝驾租车已决定先行对张女士的损失进行赔付,同时启动先行垫付赔偿计划,所有在该平台租赁期间遭盗抢的车辆,都可获先行赔付。

  得知被起诉后,李如彬表示,张女士当时提出的诉求大概几十万,远高于她的车的价格,若其所提赔偿数额与起诉的数额相当,公司愿意与她继续沟通。车主丢车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与租车平台沟通时,还应该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

  李如彬还称,大部分涉事车辆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已经找到,这意味着车主们的车辆大部分有望被归还,即便车辆转手丢失,对于十几万元的损失,犯罪嫌疑人应该有能力赔偿。

  闫女士于4月份在宝驾注册——“当时在网上看说宝驾安全度挺好的,而且在张女士的车被骗后,公司说在积极赔偿……”

  骗走闫女士车辆的也是其第一个租客,租期是4月30日到5月5日,在交付车辆时,闫女士反复叮咛车不能驶离北京。在租期到期前,闫女士通过GPS发现自己的车已经开到了河北,闫女士再打电话,租客王某已经不再接听,而闫女士联系宝驾公司时,被对方告知“失联后48小时报警”,最终该案于5月13日正式立案,离座驾失联已经8天。

  在此期间,宝驾公司只查到丢车当天5月5日10点时的车辆轨迹。5月10日闫女士收到自己爱车在山东东营境内超速的短信。闫女士的车最后一次有位置信息是在河南许昌,随后便没有了任何消息。

  为了找回自己的车,闫女士在QQ、微信个人信息栏,把自己性别从女改为男,家乡改为河南郑州,以二手汽车商身份加入当地QQ群,查看当地二手车市场。目前自己的爱车下落不明。

  闫女士通过租车人的身份信息在公安局查到,王某曾经有过因诈骗而获刑的犯罪记录,她表示,宝驾公司的风险控制部门在此前从未向自己交代过这些信息。在与宝驾公司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她向法院提出了起诉。

  另一车主陈女士的爱车被骗走后,租客虽落网,可他却是拿了2万好处费替人租车,其他事都不知情,爱车也找不回。

    张女士称,她于今年2月,通过宝驾(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的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上传了自己的高尔夫轿车的信息,按照宝驾公司的要求安装了GPS系统。几天后,在宝驾公司的推荐下,将爱车以日租金300元的价格租给了谭先生使用,张女士根据该合同约定将车辆交付后,该车至今未归还,这给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丢车的半年时间里,我的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公证材料等等,已经花费几万元。”张女士表示,走到起诉这个份儿上也是无奈之举,自己的车现在被抵押到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手中,找到对方人家拿着车辆抵押合同说车是6万元买的,想要回车拿6万元来换。

  当初租车的谭某至今下落不明,警方表示案件还在调查,但不能扣车,张女士说,现在她不能购车摇号,宝驾不但没给赔偿,连之前的押金都没给退。

  张女士认为,宝驾作为一家专门从事为车主和租客提供居间服务的专业公司,并未依法向自己履行告知义务,同时也未承担其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要求宝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7752元以及从2015年7月14日起至车辆归还之日为止所产生的租车费损失。

    本想着通过新型的P2P租车平台出租爱车不会有问题,但张女士和闫女士都没想到,爱车就此一去不回:张女士的车被租客非法抵押给别人,要车就得掏6万元赎回来;闫女士的车本约定不出京,结果被租客开到了河南失踪了。

  两位车主虽都报了案,但案件尚未侦破,当初提供租赁服务的网络租车平台宝驾公司,也未对车主进行赔付。两位车主近日起诉宝驾公司,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这也成为北京首起因P2P租车而引发的互联网租车平台被诉担责案件。

 

厦门一车16秒5次扔下7件垃圾

   李先生随后将视频截图发布在厦门某知名网络论坛上,引来3000多次的点击和50多名网友评论。

  李先生说,停车场附近有垃圾桶,车上乘客却选择在路上边走边扔,很不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对于外地车主和车辆,厦门欢迎他们来旅游,但不能破坏城市的美好。

  在网络论坛上,不少网友批评别克车上乱扔垃圾的行为“太没素质”。有网友认为,车窗抛物的行为,给路边行人带来危险,破坏公共环境,而且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难度,环卫工人清理马路上垃圾被过往车辆撞上的报道也屡见不鲜。

    据李先生介绍,7月18日下午5点多,他们一家人驾车到莲花二村一小区拿东西,他妻子开车,李先生和儿子在后座。

  车子开到盈翠西路时,一辆“粤S”牌照的SUV型别克车从阜康大厦的苏宁电器停车场方向驶出,右转进入盈翠西路,李先生家的车子跟在这辆别克车后面。

  车子一路开到莲花南路时,李先生才注意到,前面的别克车上不断扔下垃圾。在车内的人扔出垃圾时,路边也有不少行人经过,所幸车上连续扔下的两个瓶子都没有砸到路边行人,否则以车辆行驶的速度加上瓶子的重量,后果会很严重。

  李先生对此事很气愤,他的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别克车乱扔垃圾的举动全程被记录,回家后,他下载了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越看越气愤。

 16秒时间里,约250米距离内,车上连续5次扔下7件垃圾,这辆悬挂着广东东莞牌照的车辆不文明也很危险的行为,恰巧被李先生的行车记录仪拍下。

  李先生将“车窗抛物”的视频截图曝光在网上,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昨日,记者联系李先生获得监控录像,了解事情经过。本报也呼吁大家,不要车窗抛物,避免破坏环境带来危险、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和危险系数。

武夷山厦门游客量激增

“原来南京市民去武夷山玩,坐火车差不多要15个小时,必须在车上过夜,既不方便也不舒适。合福高铁通车后,市民可以先坐火车到合肥,然后搭乘高铁直接去武夷山,全程只需要4个半小时。”中国国旅(江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相比之前的飞机、普通火车出行,高铁游便捷性更高,性价比不错,将极大地带动沿线的游客量。

我市一家大型旅行社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的“武夷山+厦门+鼓浪屿”5日4晚跟团游、黄山4日游高铁直达、武夷山4日自由行等产品卖得都相当不错,“暑期本来就是旺季,很多毕业生、带孩子出游的家庭以及老年人,都对这条‘最美高铁’情有独钟。”

有着“中国最美高铁”之称的合福高铁正式开通,全线途经黄山、武夷山、婺源、三清山等旅游热门目的地。我市不少旅行商纷纷抢搭“最美高铁”班车,竞相推出合福高铁沿线旅游产品,成为市民暑期出游的一大热门。

“我们已经推出了52条合福高铁跟团游、自由行线路,游客可以从南京、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合肥、济南、福州、厦门等地出发,畅游黄山、武夷山、三清山、厦门、宏村等避暑胜地。”携程旅行网南京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高铁开通当天开始,就有不少游客网上报名“尝鲜”,7月份以来游客报名量更是暴增,仅武夷山和厦门的游客量,就比去年增长了两倍,有望成为今年暑期国内最热的旅游线路之一。

"绿狗租车"正式登陆常州

 常州万帮4S店总经理王蕾介绍,分时租车是一种创新的城市绿色交通理念,其运行模式与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开展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相似。把一定数量的新能源车投放到城市中的各个网点,采用随取随用、即租即还、分时付费、网上结算的模式,为市民带来时尚、快捷、低碳的自驾出行方式。

  本次江苏万帮集团主推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有以下优点。首先,恒誉在常州设有多个车分享站点,最大程度方便广大市民用车,常州万帮新能源展厅为恒誉公司租车城南点;其次,本次活动投入的租赁车辆为新能源汽车EV160,EV160是在上一代E150EV特性基础之上的又一升级力作,市民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不会额外产生燃油费用,更为经济。

  “以滴滴专车在常州为例,在常州,城南城北约为20公里,那么我们需要花费将近70多元的租车费用。但使用绿狗分时租赁,我们只需花费1小时的租用费用仅18元。”王蕾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说,目前,全城正在建设多个站点,方便市民租车。以后常州市民还可以轻松地做到“异地还车”。

  想要参加本周日活动的市民,请关注“常州网”官方微信(微信号:cz001wx),回复“试驾”即可参与,现场有啤酒烧烤等美食与你分享,我们还将从参与者中抽取10名幸运者,免费体验分时租赁,进行三天两夜的深度驾乘体验。

    在武进汽车城常州万帮4S店,“绿狗租车”正式登陆常州,10名幸运者将免费体验电动车分时租赁。

  去年6月,由北汽和富士康共同组建北京恒誉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全力打造国内最大的电动车分时租赁公司——绿狗租车,主要是针对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分时租赁、长期租赁以及一站式租赁3种服务。在常州,收费标准初步定为白天18元/小时、晚上包段59元/14个小时、98元/天(24小时)三个不同需求的价位,不分工作日、双休日以及节假日。

车主吐槽PP租车索赔百万

原告称,协议签订后原告找回涉案车辆,并于今年5月15日将维修保养后的宝马车归还被告,其间一直依约向被告支付停运补偿金。但被告并未依约履行不披露报道的义务,多次大范围在微博、微信上披露车辆问题并煽动PP租车平台的其他车主,给原告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被告罗先生在与其签订协议后,并未依约履行不进行任何披露报道的义务,在网络上的宣传给其经营的租车平台造成恶劣影响。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罗先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此所受损失100万元,以及要求罗先生在媒体进行道歉以保证网络租车平台正常经营。

车主罗先生通过“PP租车”将自己的宝马车租与他人,结果在出租期间发生风控事件未及时收回。而涉案车辆收回后,罗先生被指没遵守“禁止向媒体或类似机构及第三方就车辆问题进行披露报道”的约定,PP租车将其诉至法院,索赔百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爱车汇公司诉称,去年11月5日,被告罗先生通过其经营的“PP租车”网络平台将宝马车出租给朱先生,租期从去年11月5日10时30分至11月17日10时。

由于宝马车在租期届满时,朱先生未将车交回。PP租车位于上海浦东的分公司与被告于今年3月3日签订了《PP租车公司与车主罗某关于停运补偿及赔偿协议》,双方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支付停运赔偿金并约定被告禁止向媒体或类似机构及第三方就车辆问题进行披露报道的义务。

 

50元租车费用惹纠纷

   男子李某因50元钱的租车费用,与房某父子发生纠纷,竟一气之下强行驾车离去,导致一只脚跨进驾驶室的9岁男童小房倒地,头部遭碾轧死亡。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3年7月16日,男子李某接到一单拉货至山东的活儿,便联系到货车车主房某。当晚10时许,房某带着9岁大的儿子小房,驾车前往指定地点与李某碰面,李某却发现房某的货车无法装载其要运输的8吨货物。但因房某已经出车,李某提出给对方100元作“放空费”,自己再叫别的车。可房某认为至少要200元。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最后李某提出再加50元,在把150元钱甩给房某后,他就上了自己的轿车,欲驾车离去。

  此时小房突然冲过来,在李某还未来得及关闭车门前,站到驾驶室与车门中间,打算阻挡李某离去。房某见状,也急忙用手抓住车身,要求对方给钱。这时,李某突然驾车前行,将房氏父子一同甩在地上后驶离。

  事后小房被急救人员送到朝阳急救中心,终因伤势过重死亡,而李某在得知小房死亡的消息后返回医院,被民警当场扣留。经鉴定,小房符合被车辆碾轧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检方指控,李某因租用车辆问题,与房某发生纠纷,随后李某发动车辆准备离开,房氏父子共同用手把住李某所驾车辆驾驶室的车框内侧、小房右脚放入驾驶室阻止其离开,李某将小房的脚踹开,后加速驶离,致使二人先后摔倒在地,小房的头部被奥迪车碾轧,造成颅脑损伤死亡,房某轻微伤。

  检方认为,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仍予以实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审理中,李某辩称其没有踹小孩,驶离时也不知道对方二人的情况。李某的辩护人则认为,指控被害人头部被奥迪车碾轧一事缺乏证据,且李某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建议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倒卖私家车两嫌疑人被刑拘

  经讯问,高某等人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承认做生意赔钱后,一直无所事事,便开始琢磨如何挣钱。高某在网上学到了租车诈骗的方法后,便开始动起了邪念。由于租车需要用真实身份信息,高某特意从网上找来了“中间人”曾某,由曾某在网上找人充当“枪手”去租车,然后高某再以买车人的名义和“枪手”签一份虚假的车辆抵押协议。

     利用网络平台租车,嫌疑人招揽“枪手”签订虚假抵押协议,转卖租来的车辆。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昌平警方打掉一个利用网络租车实施诈骗的团伙,将两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6月16日,车主孙先生报警称,为了补贴家用,他将自己的马自达六小轿车挂在了某租车中介公司。6月14日,一男子用手机APP下单定了孙先生的小轿车,租期到了男子却一直未归还车辆,且车辆GPS显示已下线,孙先生觉得自己车辆被人骗走,于是报警。经过调查,6月18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曾某抓获归案。
 
  据高某、曾某交代,他们一共做过三起类似的案子,其中6月14日以同样的方法诈骗获得一辆本田雅阁小轿车,已经以2万元的价格卖到了外地。

 

龙岩56个项目纳入省旅游重大项目

      今年以来,龙岩市共有56个项目纳入全省旅游重大项目,2015年计划投资68.24亿元,已完成投资48.6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1.24%,圆满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

  在建项目中,截至6月底,新罗区福海龙乡生态旅游、漳平闽台文化休闲旅游、武平县客都汇文化旅游综合体、古田红色旅游4A级景区综合提升、长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一江两岸旅游景观工程等32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7.45亿元。